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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海洋國際雙語教育績優學校團隊暨績優教師 遴選活動實施計畫

一、海洋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表彰各學校團隊及教師推動海洋國 際雙語教育之敬業精神,激勵海洋國際雙語教育推動士氣,特訂定 本實施計畫。

二、 本實施計畫獎勵對象為國內大專校院、五專、國際學校、高中職學 校團隊、教職人員,且最近三年有重大具體事蹟及貢獻者,並符合 下列條件之一者: (一)推動海洋國際交流合作。 (二)推動海洋國際雙語教育。 (三)推動海洋國際人才培育。 (四)推動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。 (五)推動其他海洋國際事務。

三、獎勵名額區分如下: (一)績優學校團隊:遴選5組績優學校團隊。 (二)績優教師:遴選10位績優教師。

四、推動海洋國際雙語教育績優學校團隊暨績優教師遴選之審議程序如 下: (一)由本會及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人員組成評審小組。 (二)分為初審與決審兩階段辦理 1. 初審:採書面審查方式,由評審小組就受理案件擇優進入決審; 必要時,並得辦理面談、實地查核。 2. 決審:採書面審查方式,就通過初審案件,由評審小組進行決審, 遴選出得獎名單。 審議結果如均無符合獎勵資格者,獎勵名額從缺。 

五、評審標準 1.績優學校團隊獎以團隊投入資源推動海洋國際雙語教育、促成 青年學子參加海洋國際會議及國際活動、配合推動本會辦理各 項海洋國際會議、海洋國際提案競賽、或具有其他特殊貢獻者 為優先。 2.績優教師獎以個人熱心推動海洋國際雙語教育、促成青年學子 參加海洋國際會議及國際活動、配合推動本會辦理各項海洋國 際會議、海洋國際提案競賽、或具有其他特殊貢獻者為優先。

六、表揚方式由本會公開頒獎,頒發績優學校團隊獎金新臺幣貳萬元及 獎盃一座;績優教師獎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及獎盃一座。

七、報名、遴選及頒獎典禮期程: 

  •  受理報名 112年1月1日-112年1月31日
  • 報名資料審議 112年2月1日-112年2月28日
  • 結果通知 112年3月10日 通知績優學校團隊、 績優教師審議結果
  • 頒獎典禮 112年3月25日

八、依本要點辦理獎勵所需經費,由本會編列年度預算支應。

九、推動海洋國際雙語教育績優學校團隊暨績優教師之報名,請繕造推 動海洋國際雙語教育績優學校團隊報名表或推動海洋國際雙語教育 績優教師報名表(格式如附表1、附表2),並檢附各項績優證明文 件影本,於112年1月31日前寄送海洋委員會國際發展處承辦人:林 麗英副處長收(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),(07) 3381810轉261302,youthocean@oac.gov.tw。 十、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有隨時修改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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